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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管理办法

来源: 发表于:2021-11-26 10:39:14 文章点击数:[]

根据《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习管理办法。

一、政治理论学习是学院教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重要方式,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高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方式。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教学理论、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事政策等,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党总支书记是学院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党政办具体负责落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准备、学习安排、学习考核,严格执行学习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三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每学期初依据党委宣传部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意见,制定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年终有总结。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五个相结合:正面教育与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相结合;自学与统一组织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辅导学习相结合;解决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理论水平、研判能力同推动学院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促进学院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五、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体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两次,由院党总支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学习时各位教职工要自觉坚持做到“三不”:不办公、不开小会、不做其他无关事情,做好会议记录,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质量。

六、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请假程序。教职工政治学习要做到不迟到早退,按时参会,到场后及时签到。因事因病请假由党总支书记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批。病事假年累计总数超过应到会三分之一者,其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病假除外,须持有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主治医生证明,并经校医院签注同意后,证明材料交党政办存档);旷会年累计总数超过3次及以上者,其年度考核不合格。

七、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会同学校其他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同时与教职工奖惩、年度考核、推优评先、干部选拔、职称评定等挂钩。

八、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会议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等,由党政办做好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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