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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发表于:2021-04-02 15:24:32 文章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及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就业工作目标和绩效管理,推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二条 实施范围。本办法所称毕业生是指我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指导思想。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针,强化服务意识,为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

第四条 工作目的。就业工作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为目的,根据社会需求强化实践环节,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第五条 工作内容。制订就业方案、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创业教育与培训、线上线下就业平台和基地建设、就业招聘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就业市场开拓、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派遣等。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毕业生就业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常设工作机构,领导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后勤服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校友办、档案馆、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 政领导组成。各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原则上以党政一把手、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毕业班带班辅导员等为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和落实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七条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 管理机制。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以“领导主抓、部门统筹、学院为主、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协调就业创业工作中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

(三)讨论决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指导、监督、考核、评估招生就业处工作。

第十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大学生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安排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二)依据国家大学生就业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编制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三)按照学校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及量化考核评估工作。

(四)按照年度毕业生规模,做好本专科毕业生生源统计、资格审查、就业方案编制、审核、报批、执行。

(五)负责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和就业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开辟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市场,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拓展和就业基地、用人单位信息库的建设工作。负责用人单位信息、招聘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与更新工作。

(六)组织各种形式的就业双选会、专场招聘会,负责校园日常大中小型双选会、专场招聘会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七)负责编制年度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搜集、整理和及时移交就业档案的工作。

(八)负责撰写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根据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以及就业情况,负责编制学校人才培养建议报告,并提交学校。

(九)负责统筹全校就业指导讲座、论坛、咨询等就业指导第二课堂,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有计划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组织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和再就业推荐工作。

第十一条 协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校友、用人单位接待等相关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从干部管理层面,负责指导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开展,负责选调生的推荐、选拔等相关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舆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处)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负责困难毕业生的资助帮扶工作、毕业生文明离校等相关工作。

(五)武装保卫部负责毕业生应征入伍、毕业生相关离校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六)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舆情监测、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就业信息推送等相关工作。

(七)教务处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安排实施工作;负责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八)计划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核算、就业帮扶经费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九)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场地建设、设备设施的保障等相关工作。

(十)团委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千校万岗”行动,引导师生在就业工作中重视和运用第二课堂成绩单。

(十一)后勤服务处负责毕业生就业离校保障等相关工作。

(十二)档案馆负责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接收、归档等相关工作。

(十三)科技处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专家的接洽,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相关课题申报、立项管理及研究等工作。

(十四)校友办负责联络搜集毕业生相关信息工作;协助毕业生跟踪调查等相关工作。

(十五)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毕业生创新创业、负责选派一定数量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任课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课程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就业工作安排,负责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措施,总结本学院就业工作。

(二)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核实、毕业资格初审和生源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学生的职业生涯辅导、就业指导与咨询,创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检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情况。采用授课、报告、讲座、论坛、咨询和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毕业生进行职业设计和掌握就业技巧。

(四)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毕业生实际,积极加强与地方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企业、学校等用人单位的接触与联系,负责提供和推荐高品质的用人单位和就业岗 位,建立本学院毕业生实习、见习、实训和就业基地,拓宽 就业渠道。

(五)积极搜集、整理、筛选就业招聘信息并及时上报招生就业处,组织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和其它双向选择活动;同时组织好本学院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工作。

(六)负责组织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适时做好向毕业生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的咨询工作,同时做好就业招聘信息的推送工作。

(七)负责指导毕业生制作就业自荐书,填写就业推荐 表,做好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工作。同时做好毕业生就 业手续的办理和后续服务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的毕业鉴定、毕业材料的整理、归档, 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年度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了解毕业生工作情况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收集毕业生跟踪调查材料,建立调查记录数据库,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跟踪调查报告。并根据调查报告,及时提出深化教学改革、调整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和招生计划工作建议。

(十)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更新工作,同时督促毕业生及时完成《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的更新工作。

第十三条 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的权利。

(二)有自愿接受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自主选择就业方式,并通过学校推荐实现就业的权利。

(三)具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国家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四)在就业过程中,有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义务,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五)有向用人单位实事求是介绍个人情况的义务,不夸大其词,弄虚作假,通过公平竞争实现就业。

(六)有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素养,信守合同,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声誉的义务,并主动承担违约责任。

(七)遵守校纪、校规,安全文明离校。离校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清离校手续。

(八)毕业生签约后,负有及时填报《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的责任和义务。并根据学校需要,离校后有如实向学校提供本人就业岗位信息的义务。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就业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就业工作考核既充分客观反映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又具有可操作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二)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考核既注重工作实绩,又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坚持学院自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原则。通过自评找问题、寻根源、想办法,通过考评加任务、强责任、促提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注重结果运用原则。就业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与二级学院招生计划适当挂钩。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就业管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绩效等。

第十七条 考核程序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对招生就业处进行考核;委托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对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自评和学校考评两个部分。考核工作定于每年 910 月分步骤开展。 (一)学院自查(9 月)。各二级学院依据《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撰写自查总结报告和自评结果,报学校招生 就业处。

(二)学校考评(10 月中旬)。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审阅二级学院自查报告,查看相关记录和数据统计资料,形成考核意见。

(三)结果审定(10 月下旬)。学校考核工作组汇总考核意见,形成初步结果并按规定向学校领导汇报,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和审定。

第十八条 奖励与惩罚

学校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给予绩效奖励。奖励以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为依据,考核结果优秀的,分等次设为一、二、三等奖。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 1 名。评选条件为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一的二级学院。由学校颁发奖牌,给予绩效奖励 15000 元。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2 名。评选条件为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二、三的二级学院。由学校颁发奖牌,给予绩效奖励 10000 元。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三等奖 3 名。评选条件为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四、五、六的二级学院。由学校颁发奖牌,给予绩效奖励 5000 元。

(四)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会。学校定于每年春季召开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对获评优秀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五)就业工作绩效奖励从学校绩效经费中列支。先进集体的绩效奖励发放到二级学院,由学院就业工作小组统一安排。

(六)招生就业处将对各学院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更新情况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连续三周排名后三位的学院,由学校分管领导对其就业统计工作进行约谈和分类指导;对连续四周排名后三位的学院,由学校主要领导对其就业统计工作进行约谈和分类指导。连续两次被约谈和低于省教育厅、学校规定进度的二级学院,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备案。同时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扣减相应指标的量化分值。

(七)根据学校《本科专业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川文理〔201943 号)的相关规定,对就业率低于 60%的专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 50%的专业将予以黄牌警告或者停止招生。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 学校按当年毕业生人数预算充足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并核拨至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第二十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要保证用于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就业指导、市场调查、基地建设、跟踪调研、信息交流、联系用人单位接待等,做到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试行)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备查资料

备注

 

 

 

 

 

 

 

组织与

服 务

 

组织领导与保障

1.成立院级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落实“一把手”工程,有专人负责就业工作。

2.每学期召开就业工作小组会议 2次以上,专题研究、部署就业工作。有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

3.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管理制度、就 业市场调研制度、全程化就业指导方案。

4.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到位。

5

1.组织机构健全,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有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1   分)。

2.召开专题会议 2 次以上,研究、部署就业工作,有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1 分)

3.规章制度健全完善(1 分)。

4.结合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对接建立班级QQ、微信平台;组织本院毕业生关注学校就业微信公众号达 95%以上;建有院级就业工作专题栏目(2 分)。

以上缺一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

1.查看相关文字资料。

2.问卷调查资料。

3.随机调查、访谈。

 

会议记录、规章制 度与相 关材料

 

 

就业管理与事物

1.毕业生基本信息管理程序规范与信息调整、信息纠错及时。

2.规范整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调档函等)。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工作会议及相关培训,毕业生就业信息追踪渠道畅通、信息统计完整准确。  

4.及时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并指导毕业生及时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

5

1.毕业生固有信息审核及时且无误,毕

业生非固有信息完善准确及时且无误(1 分)。

2.就业相关材料清理与归类符合规范,

无错装与漏装且移交及时(1 分)。

3.毕业生就业信息追踪渠道畅通,信息

阶段性搜集及时且完整提交并无“被就业”

等虚假信息(2 分)。

4.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系统更新(1

分) 以上项目出错 1 人次或缺少一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

1. 随机抽查学生。

2.招生就业处提 供数据与调阅有 关记录。

 

1. 推荐意见文本、工 作记录。

2.查看通 报和档 案接收单位反馈信息。

3.查 看 学 生提 交 问 卷情况等。

 

服务与组织(续)

就业指导与服务

1.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及流程。

2.建立本学院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参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或学生就业实训指导,深入招聘会现场用人单位交流沟通推荐毕业生。  

3.积极动员、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校园专场招聘会、双选会和线上“云招 聘”活动。

4.及时发布、更新、推送就业招聘信息。

5.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6.班子成员、带班辅导员、核心专业课教师要熟悉本学院、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就业的行业、领域。  

7

1.   组织开展2 次及以上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讲座,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咨询参考,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与就业操作流程(1 分)。

2.建立本学院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参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或学生就业实训指导,深入招聘会现场用人单位交流沟通推荐毕业生(1 分)。

3.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园专场招聘会、双选会和线上“云招聘”活动(1 分)。

4.就业平台上信息发布、更新、推送及时(1 分)。  

5.开展就业创业帮扶(1 分)。

6.教师和管理干部熟悉学生毕业后面向什么行业、领域就业(2 分)。

以上缺一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  

1.查看人才培养方案。

2.随机调查、访谈。

3. 查看相关载体。

 

1.指导课程安排与教学效果满 意度等调查资料。

2.活动记录与新闻报道。

3.学生参加招聘等 情况统计。

 

市场拓展与建设

1.已有市场巩固与新市场拓展力度大。

2.举办专业对口专场招聘会,效果良好。

 

2

1.定期走访联系教育、人事部门、企事

业单位、人才服务与行业协会等机构;及时

搜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供招生就业处发布(1分)。

2.每年举办学科专业对口且较高质量参会单位的专场招聘会   1 场以上;每年邀请 3家以上专业对口的行业用人单位来校招聘(1分)。

以上项目缺少一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

查阅

材料

 

1. 走 访或联系工 作记录。

   2.报送至招

生就业处有 关信息汇总结果。

 

 

市场调查与研 究

 

1.就业回访调查工作形成制度。

2.就业工作研究与思考有深度。

1

1.定期开展毕业生回访调查工作,收集毕业生就业典型事例等信息,形成并报送书面调查分析材料达 2 例以上(0.5 分)。

2.考评年度正式刊物上发表 1 /年以上就业工作研究论文或主持 1 项校级及以上就业工作研究课题(0.5 分)。

以上项目有则得分,没有不扣分。

查阅

材料

1.刊发论文的刊物等。

2.跟踪调查汇 总资料。

 

 

 

 

 

 

 

 

 

 

 

高 质 量

就 业

 

就业单位去向

 

就业单位品质与质量:

A 类就业单位:党政机关、公务员、选调生、升学、出国出境留学或工作、国有事业单位、毕业生参军入伍(含入伍预征)、大学生村官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世界 500强企业、国有企业、世界知名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及自主创业。

B 类就业单位:大型外资企业、大型中外合资企业、私立高等学校、私立重点(示范)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  

C 其他类。(单位品质根据学院各专业情况做适当调整,就高不就低)

20

高质量就业得分=A类单位就业得分+B 类  

单位就业得分+C 类单位就业得分

A 类单位就业得分=A类就业人数除毕业生总人数乘20

B 类单位就业得分=B类就业人数除毕业生总人数乘12分  

C 类单位就业得分=C类就业人数除毕业生总人数乘8分  

灵活就业、待就业、不就业的,不计就业质量分。

招生就业处

提供

数据、二级

学院

提供材料。

1.参考《全国 高校毕 业生就 业管理 系统》《

全国高校毕业

生网上签约系统》。

2.《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就业质量评价

 

1.薪酬水平。

2.专业相关度。

3.用人单位满意度。

4.母校满意度。

5.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生各类问卷调查

 

20

1.毕业生初次就业的月平均收入等于全校月平均薪酬水平得2分。每高于全校月平均薪酬水平100元的,在 2分基础上加0.1分,加满 3分为止;每低于月平均薪酬水平100 元的,在2分基础上减 0.1分,减完为止。

2.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等于全校平均水平得2分。每高于平均水平 1个百分点加 0.1分,加满 3分为止;每低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减 0.1分,减满 3 分为止。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表现的满意度等于全校平均水平得 2 分。每高于平均水平 1个百分点加 0.1分,加满 3 分为止;每低于平均水平 1个百分点减 0.1分,减满 3 分为止。

4.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等于全校总体水平得 2 分。每高于平均水平 1 个百分点加0.1 分,加满 3   分为止;每低于平均水平 1 个百分点减 0.1 分,减满 3 分为止。

5.按要求完成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且参加调查各专业人数达到 100%8 分),实际得分=百分比*8 分。低于 50%的不得分。

第三方机构提供调查问卷材料,招生就业处提供

数据

 

《 毕 业生就业质量

报告》

 

 

充分就业

 

就业率

 

1.一次性就业率完成当年学校下达

的指标任务,截止 6 月底。

2.年终就业率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

指标任务,截止 8 月底。

40

1.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校规定的就业率得 40 分。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校规定的就业率,扣 10 分。

2.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就业率,扣 20 分。

 

招生就业处提供数据、二级学院提供材料。

 

1.参考《全国 高校毕

业生就 业管理 系统》、《全国

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

 

其 他

 

加分

1.就业率超过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任务。

2.积极承办全校性大型就业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树立的就业创业典型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毕业生创业率达到相关水平。

3

1.一次性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分别超过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任务,每超过 1 个百分点分别加 0.1 分和   0.2 分,加满 1 分为止。

2.承办全校性大型就业活动一次加 0.5 分。  

3.树立就业创业典型被市级(不含校内)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加 0.5 分。

4.毕业生创业率达到或超过四川省对外公布当年全省毕业生平均创业率的加 1 分。

备案记录,随机调查,招生就业处提供

数据。

 

查看通

报和档 案接收 单位反馈信息。

 

 

扣分

1.就业诚信教育效果不佳,毕业生就业不诚信,违约率过高。

2.杜绝弄虚作假。学院将实习(含带薪顶岗)报为就业、学院对学生签约情况造假,毕业生提供虚假证明(如成绩单<包括第二课堂成绩单

>)等为将从重扣分。

3.毕业生对本学院就业工作满意率低于 80%。  

4.月度就业率未达到学校要求。

扣完为止

1.违约率应控制在毕业人数的 2%(含)以内,超过 2%的,每超过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2.学院老师将实习(含带薪顶岗)报为就业,每人次扣 1   分;学院老师对学生签约情况造假者,每人次扣 2 分;毕业生提供虚假证明(成绩单)每人次扣 2 分。

3.毕业生对本学院就业工作满意率应不低于 80%,低于 80% 1 分。

4.月度就业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每月度扣 1 分。

 

注:1.考核方式为听取学院汇报,审阅招生就业处备案工作记录和二级学院提供文件材料等。

2. 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就业率偏离以往水平较大时,相关评分标准将在当年就业工作考评通知中进行调定

四川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0 6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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