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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 发表于:2023-09-20 10:18:58 文章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以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川文理〔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综合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映。联系人:张魏霞老师,电话:18181186336。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xls







               建筑工程学院 生态旅游学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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